2017年3月1日 星期三

1-3歲的孩子教養關鍵

每個年齡層的孩子都有不同的特質和需求,上篇文章分享了有關六個月到一大的孩子,現在來分享一歲到三歲大的孩子。

1-3歲的孩子開始發展「我」的概念,也開始探索「自主權」。所以這個時期的孩子很愛說「不」,會比較忸和堅持要照自己的方式。嬰兒的時期父母主導一切的方式開始受到挑戰,如果父母還是照著嬰兒時期的處理方式來管教1-3歲的孩子,會受到孩子很大的挑戰和拒絕配合。

這個時期的發展任務是建立起獨立和願意自我決定的能力,父母應該盡量避免控制孩子的一切,讓孩子感到無能或無力。孩子會堅持要自己選衣服、自己吃飯(即使吃得亂七八糟)、凡事能做的就想要自己嘗試。

所以父母可以嘗試著給孩子選擇權,例如外面很冷,需要穿厚衣服,可以跟孩子說,外面天氣很冷,你想要穿米色的雪衣還是黑色的厚毛衣呢?或者出去吃飯時可以讓孩子從兩家餐廳中選擇其中一家。

這個時期也是開始發展社交的時期,但是還很不成熟,不知道如何公平和諧的互動。這個時期的孩子的思考方式是:
1      我看到的,就是我的
2      我的,就永遠是我的
3      如果是你的,但是我想要,就是我的。

對孩子而言這並不是自私,而是在這個發展時期很正常的想法和表現。他們只能夠想到自己的觀點,無法瞭解別人可能有不同的感受或想法。所以不需要強迫這個時期的孩子要分享,或批判他們的自私。

這個時期的孩子很容易搶玩具,不願意分享,也沒有輪流玩的概念等,所以是建立孩子輪流和分享等概念的最佳時期。孩子在自己無法解決問題的情況下也時常會有情緒爆炸,所以這也是教導孩子如何處理情緒和跟別人合作的最佳機會。

指導孩子的情緒問題:
步驟1: 父母在指導孩子前得先查覺和處理自己的情緒,不要大聲責罵或咆哮,這樣會越弄越糟。

步驟2:查覺孩子的感受,然後認可和同理孩子的感受例如:妳的洋娃娃被欣欣搶走了,妳非常生氣對嗎? 強強不給你吃冰棒,你感到非常失望是嗎?

步驟3. 允許孩子有不同的情緒,不要強迫孩子壓抑自己的情緒表達。很多父母對孩子的「負面」情緒感到不安、不耐煩、生氣、或內疚,所以會禁止孩子有「負面」的情緒表達,這樣會造成親子關係的疏遠,也會造成孩子不敢表達自己的情緒。

步驟4: 傾聽孩子的表達,並同理心得回應。傾聽不是只有聽孩子說什麼,也要觀察孩子的臉部表情、反應、肢體動作等。例如:孩子吃了自己的蛋糕,但是看著哥哥的蛋糕還沒有吃掉,很想再吃一塊,所以就哭起來了。這時候直接跟孩子講理「你的蛋糕已經吃完了,那一塊是哥哥的,不是你的」,這種說法通常是沒有什麼用的,孩子可能會哭的更厲害。可以告訴孩子:「你很想要吃蛋糕是嗎」?「你哭哭是因為無法再吃一塊所以感到很傷心失望是嗎」?「這個蛋糕真的很美味,爸爸也好喜歡喔,如果可以給你更多,爸爸也想要再給你3塊蛋糕,讓你吃的飽飽的喔」。一般孩子如果有被看到、聽到和同理,情緒自然會慢慢平穩下來了。

步驟5: 設定規矩和幫助孩子思考解決方案。設定規矩很重要,不能允許孩子用不當的方式表達情緒,例如:打人、摔壞東西、罵人等。先同理孩子的情緒然後告訴孩子他不恰當的表達方式是不對的,不被允許的。例如:我知道大偉搶了你的玩具讓你很生氣,但是你打他是不對的行為。你可以想想看應該如何做更好呢?

任何的感受都沒有對或不對,感受只是感受罷了,沒有對錯。但是行為有對錯,某些行為是不對的,會傷人或自傷,所以不能被容許。家長應該規範的是行為而不是情緒或慾望。情緒和慾望只要被覺察和覺知到就可以了。

這個時期的孩子雖然不容易帶領,但是懂得方法就會比較容易處理了,而且也是最佳增進親子關係的機會。危機就是轉機,端看我們懂得善用與否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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